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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跨国追回被骗的2000余万元小商品
文章来源:金华新闻网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17   浏览:  字体: [ ]  
 

编 号: 516502    
摄影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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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场经营户自发在返赃仪式上打出这条横幅,以表他们对警方的感谢之情。孙成平 摄

编 号: 516507    
摄影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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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骗的货物如今能拿回,经营户虞岳青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一脸笑容。 孙成平 摄

● 公安部组成6人警官小组飞赴乌拉圭
● 我驻乌拉圭大使数次与乌方展开斡旋
● 海关总署同意将被骗货物免税返还受害者

记者 孙成平 通讯员 陈正明              
 今年4月13日和11月14日,本报先后以《义乌2700万元货物被骗到海外》、《2000余万元小商品从乌拉圭追回》为题,独家报道了发生在义乌的“3·25”特大商贸诈骗案。
昨天上午,义乌警方在梅湖会展中心北大门举行了盛大的赃物返还仪式。其间,义乌市公安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警方跨国追赃的全过程。

货物———被骗出港
 今年3月25日晚11时许,义乌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代林自3月以来,向义乌国际商贸城市场经营户订购了数千万元货物后去向不明,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警方经过初查于3月27日立案侦查,3月31日在广东将犯罪嫌疑人莫荣勇抓获。4月13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将犯罪嫌疑人莫荣勇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经查,2005年6月,犯罪嫌疑人莫荣勇(化名“李代林”,广东人)伙同吴汉辉(香港居民)、魏碧秋(澳门居民),未经注册自行设立了义乌市时代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上述三人向义乌国际商贸城141名市场经营户订购了价值2700余万元的玩具、计算器、皮具、针织品等货物,今年3月中旬委托香港均辉有限公司将货物分三批装35个集装箱运往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港。
据悉,这35个集装箱均由汉堡南美船务公司(JYK)负责承运(船均在德国注册),船号分别为Ipanema103w.COLUMBUS FLORIDA 602W.Iwashiro 44W。三艘货轮于4月16日、4月23日和5月1日分别到港,然后经陆路运往巴拉圭东方城。货物提单已由莫荣勇交给魏碧秋。吴汉辉、魏碧秋谎称3月28日、29日支付货款,但是货物起运后吴、魏两名犯罪嫌疑人即逃匿境外。

警方———迅速行动
此案给义乌130多家经商户造成2700万元的巨大损失,被骗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到政府和公安机关上访,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
 4月3日,义乌警方经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派专人到公安部经侦局汇报案情,并请求公安部经侦局协调截扣货物。公安部经侦局非常重视,在分析研究案情基础上,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国际合作局)名义分别致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乌拉圭警方,请其协助核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截扣货物;同时致函外交部领事司和总参二部武官处,请其协调我驻乌拉圭使馆及武官处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于4月6日召集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方面专家开会,研究论证请求乌拉圭警方截扣货物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依据;三是在4月11日公安部经侦局接到我驻乌拉圭武官的回函,称乌方同意协助截扣货物后,即按照乌方法官要求连夜起草了《关于请求协助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并迅速将检察官声明、立案决定书、讯问笔录、拘留证、逮捕书、办理此案的法律条文的中英文资料汇总成卷,在第一时间传真给我驻乌使馆,委托其转交乌相关执法部门。乌海军稽查处和海关据此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日成功扣留了两批共计26个集装箱货柜,因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航线有误,导致第一批9个集装箱被提走并运往巴拉圭;四是乌警方成功扣留被骗货物后,由于巴拉圭收货方不断向乌海军、海关诉求权利,加之货物放行要履行烦琐的法律程序,我驻乌使馆希望公安部派工作小组前去开展工作。
据此,公安部经侦局迅速研究制定赴乌工作预案,组成由公安部、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等单位人员参加的6人警官小组,在国际合作局和乌驻华使馆的大力配合协助下,迅速办理出国手续,于5月6日飞赴乌拉圭开展相关工作。
警官小组到乌后不顾30多个小时旅途疲劳,当晚即向我驻乌使馆的领导通报案件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实施步骤。鉴于乌方刑事法官和检察官的意见是此次行动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自5月8日开始,汪小源大使先后数次约见乌大法官,团长孙立平陪同大使拜会乌大检察长,警官小组会同王文明武官先后13次拜会承办法官,9次拜会承办检察官。
经过多次交涉谈判,终于促使乌刑事法官和检察官于5月19日下午相继签署了同意放行扣押货柜的意见书。其后,我警官小组即赶赴海军稽查处,促使其加班签发将货物返还中国政府的放行令。拿到放行令后,警官小组于5月23日上午到海关办理手续。海关承办人员表示,需海关法官签署意见才能放行,因其正在休病假,需等其上班后才能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为避免被扣货物所有权产生民事纠纷,警官小组与汉堡船务公司进行了两次谈判,最终换到了货物的小提单,确保被扣货物的所有权归属中国政府。
经多方交涉,汉堡南美船务公司仍不同意承担返运业务并继续使用该公司货柜,经我驻乌使馆介绍谈妥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以下简称中远公司)承担返运业务,26个货柜的货物必须转柜至中远公司的货柜内。警官小组抓紧与中远乌拉圭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办理清关、倒箱、转运等事项,从而基本完成了被扣货物起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鉴于在乌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加之乌法官结束休假的时间难以确定,警官小组在乌的费用也比较高,经我驻乌大使馆和武官处同意,商定由其继续做好后期工作,警官小组于5月26日离开乌拉圭返京。
赴乌警官小组返京后,继续与我驻乌使馆和武官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其间,汪小源大使亲自拜会了乌外交部长、总统顾问和海关关长,王文明武官也与海关办事人员、海关检察官、海关法官等进行了多次沟通。
为了尽快返运货物,7月中旬,义乌警方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在乌拉圭聘请律师申请执行乌法官裁决。在乌律师介入下,工作进度明显加快,7月27日,乌海关法官签署了放行决定。因该批货柜在乌港口滞留时间较长,产生大额滞港费用,义乌警方在支付了总计20万美元费用,包括滞港费、托管费、倒柜费、海关手续费、律师费、海运费后,8月21日至25日,在乌海关监管下,由我驻乌使馆工作人员见证,中远公司将所扣留的26个货柜的货物全部换装至中远公司的26个货柜内。8月26日,装运这26个货柜的“EVER GUEST”vge.108evt货轮从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港起航,于10月8日到达宁波港。10月26日,追回的第一批货柜运抵义乌海关监管仓库。10月27日,所有货柜到达义乌。这批货物从乌拉圭起运后,境外的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力,放弃了向乌海关主张权利的申请,并通过其委托的律师同义乌市公安局协调退赃9个已被提取的货柜事宜。现义乌警方已收到四笔退赃款,折合人民币260万元。
海关认为这批货物系进口货物,而实际上是我们公安机关从境外追回的货物。对这些货物是否需要征收关税,金华海关义乌办事处无法决定。该案引起市领导和海关的高度重视。11月6日市领导亲率公安局和海关领导赴北京向海关总署汇报。公安部、海关总署非常重视,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被骗货物免税事宜。11月11日海关总署同意将被骗货物由公安机关免税返还受害者。
此次由公安部牵头赴境外追赃,2700万元被骗小商品大部分被警方从乌拉圭追回的过程,实际是一个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由于中乌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议,也没有可借鉴的先例,乌方能否接案、能否配合都要靠我方去做工作。乌实行半天工作日制,我对乌国的法律又不太了解,也没有可参考的资料或案例,可变性大。警官小组以对祖国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成功拿到了法院判决书、海警的放行令及货物小提单,最后成功遣返赃物,此案系经济犯罪案件中成功从境外返回赃物的第一个案例,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一定经验。

注意———三大骗招
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因义乌商户被骗小商品总价值达到2700万元,数额之大前所未有,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小商品诈骗案”。“天字一号诈骗案破了,警察不仅抓住了骗子莫荣勇,还把被骗的货追回来,真是大快人心”。
2700万元义乌小商品除一小部分被中途卸载,目前仍在追讨外,大部分被我国警方追回。这一成功案例证明了警方打击经济诈骗案件的战斗力。但另一方面,义乌商户经商防骗“防火墙”上的致命漏洞再次显露:大额赊货交易、货款回笼滞后,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据了解,莫荣勇从去年起受雇于一香港老板,在义乌市场上进货。每次进货,他和他的同伴都显耀手头充足的现金流,甚至拿着几十万元巨额现金的皮包找义乌商户结账,让商户们对他深信不疑。今年,莫荣勇设计骗了义乌130余名商户的2700万元小商品,居然有不少义乌商户连一分钱定金都没有收。警方提醒:从这一案例中,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要吸取足够的教训,无论新老客户,做生意都要有防人之心,不能太麻痹。
 当前,骗子在义乌市场行骗有三大惯用招数。第一招:用假身份租用民房,开办假公司,以外贸生意的名义下订单、收货物,骗取大量货物后,在约定付款前转移货物逃跑。这是最常见的行骗方式。第二招:到摊位上订货,答应货到付款,让你送货到指定仓库,谎称前去取款,趁你不注意跑掉,或是又称下午去取款,下午人和货都不见了,这些人只是临时租了个仓库。以这种方式骗取的货物数量比前种方式少一些。第三招:先跟你做几次小生意,取得你的信任,打电话让你发货(一般是托运到外地),或是给你发传真,说款已汇给你,催你发货,待你把货发出去之后,发现货款并没有汇到,才知被骗。
目前市场上的合同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经营户最好改变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对于交易涉及的票据和合同,要向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请教,以免上当。和案发后的追查相比,防范商贸诈骗更为要紧。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被骗后,商户应保护现场,不要太过激动而把外贸公司里的办公用品哄抢一空,造成公安机关无法勘察现场,获取有效证据;对一些拖欠货款的纠纷案件,尤其老板是外国商人的案件,商户要及时向法院起诉。

 

商城义乌“天字一号”诈骗案成功破获

2700万元小商品从乌拉圭追回

警方提醒:骗子在义乌市场行骗有三大惯用招数

    11月16日,义乌警方在梅湖会展中心北大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宝坤通报了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境外追赃等有关情况,并进行了简短的赃物返还仪式。130余名经营户开车前来认领货物,他们一个个喜上眉梢,感慨万千。经营户虞岳春告诉记者,他这次领回了价值4万多元的计算器。有的经营户自发打出了“老百姓感谢你们”的横幅。
    在义乌梅湖国际会展中心F馆,记者看到,此次从海外通过远洋货轮运回的涉案小商品已经把数千平方米的会展中心F馆塞得满满当当,各色包装的小商品数量成千上万,一眼看不到头。这些商品从影集到书包、皮包,从毛绒玩具到珠宝饰品,从魔术手套到电动工具,门类齐全,用来开一个特大超市绰绰有余。
    负责看护这些商品的保安说:“这些东西是11月11日运回来的,足足有26个集装箱。”“这些小商品运回那天,可把我们30个搬运工累得够戗。”当天曾经受雇将这些赃物卸入仓库的搬运工李云长说:“从上午9时一直忙到晚上10时多,人都累趴下了。我干了三年多搬运工,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批货进这么多的,这个骗子胆子够大的!”
报案———老板失踪
    3月25日晚11时许,义乌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代林自2006年3月以来,向义乌国际商贸城市场经营户订购了数千万元的货物后去向不明,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警方经过初查于3月27日立案侦查,3月31日在广东将犯罪嫌疑人莫荣勇抓获;4月13日,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荣勇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经查,2005年6月,犯罪嫌疑人莫荣勇(化名“李代林”,广东人)伙同吴汉辉(香港居民)、魏碧秋(澳门居民),未经注册自行设立了“义乌市时代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上述3人向义乌国际商贸城136名市场经营户订购了价值人民币2700余万元的玩具、计算器、皮具、针织品等货物,并于今年3月中旬,委托香港均辉有限公司将货物分三批装35个集装箱运往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港。
    据悉,这35个集装箱均由汉堡南美船务公司(JYK)负责承运(船均在德国注册)。三艘货轮于今年4月16日、4月23日和5月1日分别到港,然后经陆路运往巴拉圭东方城。货物提单已由莫荣勇交给魏碧秋。吴汉辉、魏碧秋谎称3月28日、29日支付货款,但是货物起运后,吴、魏两名犯罪嫌疑人即逃匿境外。
追赃———一波三折
    此案给义乌136家经商户造成2700万元的巨大损失,被骗群众反应强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4月3日,义乌警方经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派专人到公安部经侦局汇报案情,并请求公安部经侦局协调截扣货物。公安部经侦局非常重视,在分析研究案情基础上,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国际合作局)名义分别致电香港、澳门和乌拉圭警方,请其协助核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截扣货物;同时致函外交部领事司和总参二部武官局,请其协调我驻乌拉圭使馆及武官处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于4月6日召集了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方面的专家开会,研究论证请求乌拉圭警方截扣货物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依据。三是4月11日,公安部经侦局接到我驻乌拉圭武官的回函,称乌方同意协助截扣货物,即按照乌方法官要求连夜起草了《关于请求协助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并迅速将各种证件、资料汇总成卷,在第一时间传真给我驻乌使馆,委托其转交乌相关执法部门。乌海军稽查处和海关据此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日,成功扣留了两批共计26个集装箱货柜,因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航线有误,导致第一批9个集装箱被提走并运往巴拉圭。四是乌警方成功扣留被骗货物后,由于巴拉圭收货方不断向乌海军、海关诉求权利,加之货物放行要履行烦琐的法律程序,我驻乌使馆希望公安部派工作小组前去开展工作。
    据此,公安部经侦局迅速研究制定赴乌工作预案,组成由公安部、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等单位人员参加的6人警官小组。在国际合作局和乌驻华使馆的大力配合协助下,迅速办理出国手续,于5月6日飞赴乌拉圭开展相关工作。
    警官小组到乌后不顾30多个小时旅途疲劳,当晚即向我驻乌使馆的领导通报案件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实施步骤。鉴于乌方刑事法官和检察官的意见是此次行动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自5月8日开始,汪小源大使先后数次约见乌大法官,团长孙立平陪同大使拜会乌大检察长,警官小组会同王文明武官先后13次拜会承办法官,9次拜会承办检察官。经过多次交涉谈判,终于促使乌刑事法官和检察官于5月19日下午相继签署了同意放行扣押货柜的意见书;其后,我警官小组即赶赴海军稽查处,促使其加班签发将货物返还给中国政府的放行令。拿到放行令后,警官小组于5月23日上午,到海关办理手续。海关承办人员表示,需海关法官签署意见才能放行,因其正在休病假,需等其上班后才能做出决定。与此同时,为避免被扣货物所有权产生民事纠纷,警官小组与汉堡船务公司进行了两次谈判,最终换到了货物的小提单,确保被扣货物的所有权归属中国政府……
    7月27日,乌海关法官签署了放行决定。因该批货柜在乌港口滞留时间较长,产生大额滞港费用,义乌警方在支付了总计20万美元费用后,8月21日至25日,在乌海关监管下,由我驻乌使馆工作人员见证,中远公司将所扣留的26个货柜的货物全部换装至中远公司的26个货柜内。8月26日,装运这26个货柜的货轮从乌拉圭蒙得维的亚港起航,于10月8日到达宁波港。10月27日,所有货柜到达义乌。这批货物从乌拉圭起运后,境外的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力,放弃了向乌海关主张权利的申请,并通过其委托的律师同义乌市公安局协调退赃即9个已被提取的货柜事宜。现义乌警方已收到4笔退赃款,折合人民币260万元。
    此次由公安部牵头赴境外追赃,是一个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由于中乌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议,也没有可借鉴先例,乌方能否接案、能否配合都要靠我方去做工作。乌实行半天工作日制,我对乌国的法律又不太了解,也没有可参考的资料或案例。此案系经济犯罪案件中成功从境外返回赃物的第一个案例,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一定经验。
警方———再次提醒
    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因义乌商户被骗小商品总价值达到2700万元,数额之大前所未有,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小商品诈骗案”。“天字一号诈骗案破了,警察不仅抓住了骗子莫荣勇,还把被骗的货弄回来了,真是大快人心!”2700万元义乌小商品除一小部分被中途卸载、目前仍在追讨外,大部分都被我国警方追回。这一成功案例证明了警方打击经济诈骗案件的战斗力,但另一方面,义乌商户经商防骗“防火墙”上的致命漏洞再次显露:大额赊货交易、货款回笼滞后,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据了解,莫荣勇去年起受雇于一香港业主,在义乌市场上进货。每次进货,他和他的同伴都显耀手头充足的现金流,甚至背着几十万元巨额现金的皮包找义乌商户结账,让商户们对他深信不疑。今年,莫荣勇设计骗了义乌130余名商户2700万元的小商品,居然有不少义乌商户连一分钱定金都没有收。警方提醒:从这一案例中,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要吸取足够的教训。无论新老客户,做生意都要有防人之心,不能太麻痹了。
    当前,骗子在义乌市场行骗有三大惯用招数。
    第一招:用假身份租用民房,开办假公司,以外贸生意的名义下订单、收货物,骗取大量货物后,在约定付款前转移货物逃跑。这是最常见的行骗方式。
    第二招:到摊位上订货,答应货到付款,让你送货到指定仓库,骗说前去取款,趁你不注意跑掉,或是又称下午去取款,下午人和货都不见了,这些人只是临时租了个仓库。这种方式骗取的货物数量比前一种方式少一些。
    第三招:先跟你做几次小生意,取得你的信任,打电话让你发货(一般是托运到外地),或是给你发传真,说款已汇给你,催你发货,待你把货发出去之后,发现货款并没有汇到,才知被骗。
    目前市场上的合同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经营户最好改变先赊货后付款的经营方式,对于交易涉及的票据和合同,要向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请教,以免上当。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被骗后,商户应保护好现场,不要太过激动而把外贸公司里的办公用品哄抢一空,造成公安机关无法勘察现场,获取有效证据;对一些拖欠货款的纠纷案件,尤其老板是外国商人的案件,商户要及时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方向阳 何成明 通讯员  陈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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